每日讀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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舊約

申十七1~十九21

17

1 凡有殘疾,有什麼嚴重缺陷的牛羊,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神,因爲這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。

2 在你們中間,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任何一座城裏,若發現有男人或女人,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爲惡的事,違背了祂的約,

3 去事奉跪拜別神,或拜日頭,或拜月亮,或拜天象,是我不曾吩咐的;

4 有人告訴你,你也聽見了,就要仔細的探聽,若果然真實,的確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以色列中,

5 你就要將行這惡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門那裏,用石頭將他們打死。

6 要憑兩三個見證人的口,將那當死的人處死;不可只憑一個見證人的口將他處死。

7 見證人要先下手,然後衆民也下手,將他處死。這樣,你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完全除掉。

8 你城中若起了爭執的事,或因殺人,或因訴訟,或因毆打,是你難斷的,你就當起來,上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,

9 去見祭司利未人和當時的審判官,求問他們,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。

10 你要照着他們從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去行;你要照着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。

11 要按他們所給你的指導,照他們所告訴你的斷案去行;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,你不可偏離左右。

12 若有人擅自行事,不聽從在那裏在耶和華你神面前侍立供職的祭司,或不聽從審判官,那人必要治死;這樣,你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中完全除掉。

13 衆百姓聽見都要害怕,不再擅自行事。

14 你進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,得了那地,居住的時候,若說,我要立一位王治理我,像四圍的列國一樣;

15 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爲王治理你;要從你弟兄中立一位王,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治理你。

16 只是王不可爲自己多添馬匹,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,要爲自己多添馬匹,因耶和華曾對你們說,不可再回那條路去。

17 他也不可爲自己多立妃嬪,免得他的心偏邪;也不可爲自己多多積聚金銀。

18 他登了國位,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,爲自己抄錄一本,

19 存在他那裏;他一生的日子都要誦讀,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,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,

20 免得他向弟兄心裏高傲,離了這誡命,或偏左或偏右。這樣,他和他的子孫在以色列中治國的日子,就得以長久。

18

1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,必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;他們要喫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祂的產業。

2 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;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,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。

3 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:凡獻牛或羊爲祭的,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胃臟給祭司。

4 初收的五穀、新酒和新油,並初剪的羊毛,也要給他;

5 因爲耶和華你的神從你衆支派中將他和他的子孫揀選出來,使他們常在耶和華的名裏侍立供職。

6 利未人無論寄居在以色列中的那一座城,若從那裏出來,一心願意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,

7 就要在耶和華他神的名裏供職,像他衆弟兄利未人在那裏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一樣。

8 除了他賣祖產所得的以外,他還可以與弟兄們喫同等分量的祭物。

9 你進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之地,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,你不可學着行。

10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,也不可有占卜的、觀兆的、用法術的、行邪術的、

11 唸咒的、交鬼的、行巫術的、過陰的;

12 凡行這些事的,都爲耶和華所憎惡;因那些國民行這些可憎惡的事,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。

13 你要向着耶和華你的神作完全人。

14 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,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;但耶和華你的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。

15 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們中間,給你興起一位申言者像我,你們要聽從祂。

16 正如你在何烈山大會的日子,向耶和華你神所求一切的話,說,求你不要叫我再聽見耶和華我神的聲音,也不要叫我再看見這大火,免得我死亡。

17 耶和華就對我說,他們所說的很好。

18 我必從他們弟兄們中間,給他們興起一位申言者像你;我要將我的話放在祂口中,祂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,都告訴他們。

19 誰不聽祂在我名裏所說的話,我必親自向誰討罪。

20 若有申言者擅自託我的名,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,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,那申言者必要治死。

21 你心裏若說,我們怎能知道那是耶和華沒有說過的話呢?

22 申言者託耶和華的名說話,所說的若不成就,也無效驗,那就是耶和華沒有說過的話,是那申言者擅自說的,你不要怕他。

19

1 耶和華你神將列國的民剪除,耶和華你神也將他們的地賜給你,你將他們趕出,住他們的城邑並他們的房屋,

2 那時你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爲業的地上,爲自己分出三座城。

3 你要測量距離,將耶和華你神賜你承受爲業的地,分爲三區,使誤殺人的,都可以逃到那裏。

4 誤殺人的逃到那裏而得存活,定例乃是這樣:凡素無仇恨,誤殺了鄰舍的,

5 就如人與鄰舍同入樹林砍伐樹木,手拿斧子砍樹,斧頭脫了把,打在鄰舍身上,以至於死,這人可以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而得存活,

6 免得報血仇的,心中火熱追趕他,因路遠就追上,將他殺死;其實他不該死,因爲他與被殺的素無仇恨。

7 所以我吩咐你說,要分出三座城。

8 耶和華你神若照祂向你列祖所起的誓,擴張你的境界,將所應許賜你列祖的地全然給你;

9 你若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的這一切誡命,愛耶和華你的神,常常行祂的道路,就要在這三座城之外,再爲自己加添三座城;

10 免得無辜之人的血,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爲業的地上,流血的罪就歸於你。

11 但若有人恨他的鄰舍,埋伏着起來擊殺他,以至於死,然後逃到這些城的一座城;

12 他本城的長老就要打發人去,從那裏帶出他來,交在報血仇的手中,將他治死。

13 你的眼不可憐惜他,卻要從以色列中除掉流無辜血的罪,使你可以得福。

14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爲業之地,在你所承受的產業上,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,那是先人所定的。

15 不可只有一個見證人起來指證人所犯的罪,無論是什麼罪孽或什麼罪;總要憑兩三個見證人的口,纔可定案。

16 若有惡毒的見證人起來指證某人作惡,

17 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,在當時的祭司和審判官面前。

18 審判官要仔細的查究,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,以假見證陷害弟兄,

19 你們就要待他,如同他想要怎樣待他的弟兄。這樣,你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完全除掉。

20 其餘的人聽見都必害怕,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事了。

21 你的眼不可憐惜,要以命償命,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,以手還手,以腳還腳。

新約

路三1~22

3

1 該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,本丟彼拉多作猶太總督,希律作加利利分封的王,他兄弟腓力作以土利亞和特拉可尼地方分封的王,呂撒聶作亞比利尼分封的王,

2 亞那和該亞法作大祭司。那時,撒迦利亞的兒子約翰在曠野裏,神的話臨到他。

3 他就來到約但河四周全境,傳悔改的浸,使罪得赦。

4 正如申言者以賽亞書上所記的話:“在曠野有人聲喊着:豫備主的道路,修直祂的途徑。

5 一切山窪都要填滿,大小山岡都要削平;彎曲的要修爲直路,崎嶇的要改爲坦途;

6 凡屬肉體的人,都要看見神的救恩。”

7 約翰對那些出來要受他浸的羣衆說,毒蛇之種,誰指示你們逃避要來的忿怒?

8 你們要結出果子,與悔改相稱,不要自己心裏說,我們有亞伯拉罕作我們的祖宗。我告訴你們,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。

9 現在斧頭已經放在樹根上,凡不結好果子的樹,就砍下來,丟在火裏。

10 羣衆問他說,這樣,我們當作什麼?

11 約翰回答他們說,有兩件裏衣的,就分給那沒有的,有食物的,也當這樣行。

12 又有稅吏來要受浸,問他說,夫子,我們當作什麼?

13 他說,除了給你們規定的,不要多取。

14 又有當兵的問他說,我們當作什麼?他說,不要以強暴待人,也不要訛詐人,自己有糧餉就當知足。

15 百姓正在期待的時候,衆人都心裏議論,或者約翰是基督。

16 約翰對衆人說,我是將你們浸在水裏,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,我就是給祂解鞋帶也不配,祂要將你們浸在聖靈與火裏。

17 祂手裏拿着揚場的簸箕,要揚淨祂的禾場,把麥子收在祂的倉裏,把糠秕用不滅的火燒盡了。

18 約翰又用許多別的話勸勉百姓,向他們傳福音。

19 但分封的王希律,因他兄弟之妻希羅底的緣故,並因他所行的一切惡事,受了約翰的責備,

20 就在這一切之外,又加上一件,就是把約翰囚在監裏。

21 衆百姓都受了浸,耶穌也受了浸;

22 正禱告的時候,天就開了,聖靈以彷彿鴿子的形體,降在祂身上,又有聲音從天上出來,說,你是我的愛子,我喜悅你。